2010年9月8日,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裁定,蒙图拉万丽酒店,万豪洛杉矶国际机场,四点喜来登酒店,洛杉矶机场希尔顿酒店和雷迪森酒店洛杉矶国际机场酒店的员工应追讨由酒店收取的服务费。自2008年以来,美国第二上诉区的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撤消了五家酒店的雇员提起的集体诉讼,这些雇员没有按照城市法令向其雇员支付强制性服务费。上诉法院裁定,洛杉矶市’《旅馆服务收费改革条例》并未受到《加州劳工法》中关于酬金的规定的规制,并且这并不违反宪法。作为该裁决的结果,酒店的雇员可以提起诉讼,以收取其应得的服务费。您可以在此处查看意见。
哈德尔·斯托默·理查森&瑞尼克(Renick)赢得上诉。集体诉讼服务费案继续进行
代表Hadsell Stormer Renick&Dai LLP | 2010年9月8日 | 未分类